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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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高良姜、肉桂、小茴香、砂仁、白芍、牡蛎、炙甘草。 |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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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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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431 |
国药准字Z2202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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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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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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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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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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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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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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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