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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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磺丙脲。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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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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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282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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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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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常用量一次0.1-0.3g,一日一次。开始在早餐前服0.1-0.2g,以后每周增加50mg,一般剂量每日0.3g,最大剂量每日0.5g;分次服可减少胃肠反应,也可改善高血糖的控制。 2、对成人尿崩症,每日0.1-0.2g,一次服,每2-3日按需递增50mg,最大剂量0.5g。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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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和心衰患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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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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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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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4、可引起水钠潴留、低血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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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排泄较甲苯磺丁脲慢,不要在晚上、尤其不进食情况下服药,易发生低血糖,引起低血糖反应时间持久而严重,纠正低血糖后也要注意观察3-5日。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