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骨折、中度癌症疼痛、骨关节疼痛、牙痛、头痛、神经痛、全身痛、软组织损伤及痛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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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对乙酰氨基酚,含磷酸可待因。 |
本品主要成份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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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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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55 |
国药准字H2005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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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骨折、中度癌症疼痛、骨关节疼痛、牙痛、头痛、神经痛、全身痛、软组织损伤及痛经等。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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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
仅用于鼻腔喷雾。使用前请充分振摇瓶体,并详见使用图解说明。成年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两喷(220微克/日)。12岁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一喷(110微克/日)。老年人用量同成年人,或遵医嘱。为达到最佳疗效,应有规律用药。最高疗效未必会在头数次使用中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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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 2、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
偶见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喷嚏或轻微鼻出血,但一般不需要停药,随着身体对该药的适应,上述症状随之消失。若发现鼻分泌物呈黄色或绿色、感觉有异味、鼻子或咽部有较严重的刺痛感或流鼻血,请向医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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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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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骨折、中度癌症疼痛、骨关节疼痛、牙痛、头痛、神经痛、全身痛、软组织损伤及痛经等。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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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本品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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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后身体可产生一定程度的耐受性。 2、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 4、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 5、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 6、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透过胎盘而影响胎儿,如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等。 (2)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 8、儿童用药: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10、药物过量: (1)逾量服用本品时,可很快出现由对乙酰氨基酚和可待因所致的严重副反应,如腹泻、多汗、肝损害、肝性脑病、抽搐、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肾小管坏死、嗜睡、精神错乱、瞳孔缩小如针尖、癫痫、低血压、神志不清、呼吸抑制、循环衰竭,并可致死。 (2)中毒解救:服药过量可洗胃或催吐以排除胃中药物。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不宜给活性炭,以防止影响拮抗剂的吸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人工呼吸,静脉注射纳洛酮拮抗可待因中毒。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喷入眼睛;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长期连续使用;6. 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