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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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磺胺脒、甲氧苄啶。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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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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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39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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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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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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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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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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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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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头晕、头痛、药物热、皮疹、粒细胞减少、结晶尿、尿少及血尿等反应,以及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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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于饭前空腹口服,不需同时服用碳酸氢钠。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