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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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诃子、石榴、木鳖子(制)、五灵脂、黑冰片。 | |
| 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Z1502045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祛“赫依、协日”病,健胃,助消化。胃肠炽热,宿食不消,肝胆热症,黄疸。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
| 副作用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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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祛“赫依、协日”病,健胃,助消化。胃肠炽热,宿食不消,肝胆热症,黄疸。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的药物同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