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孢素滴眼液(Ⅱ)

环孢素滴眼液(Ⅱ)

非处方药 医保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促进移植角膜的存活。

查看说明书
环孢素滴眼液(Ⅱ)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环孢素滴眼液(Ⅱ)
环孢素滴眼液(Ⅱ)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39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促进移植角膜的存活。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成人和儿童:每日2次,每次1滴,滴入患眼。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遵医嘱。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环孢素眼用制剂可能引起眼部刺激、眼干、眼痛、视力模糊等不适。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角膜问题。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促进移植角膜的存活。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遵医嘱使用,定期复查;2. 避免眼睛接触污染;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