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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孢素滴眼液(Ⅱ)

环孢素滴眼液(Ⅱ)

非处方药 医保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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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促进移植角膜的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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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孢素滴眼液(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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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环孢素滴眼液(Ⅱ)
环孢素滴眼液(Ⅱ)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主要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生产企业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39

国药准字Z440227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促进移植角膜的存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成人和儿童:每日2次,每次1滴,滴入患眼。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遵医嘱。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环孢素眼用制剂可能引起眼部刺激、眼干、眼痛、视力模糊等不适。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角膜问题。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促进移植角膜的存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遵医嘱使用,定期复查;2. 避免眼睛接触污染;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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