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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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消旋山莨菪碱和硫酸软骨素。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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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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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25 |
国药准字Z4402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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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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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滴后闭眼1分钟,一日2次,一次1-2滴,一个月为1疗程。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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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出血急性期,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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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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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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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少见的有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反应。少数患者可发生唾液腺肿胀,偶有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滴眼后有轻微散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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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剂量过大者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