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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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消旋山莨菪碱和硫酸软骨素。 |
乌鸡(去毛爪肠)、人参、白芍、丹参、香附(醋炙)、当归、牡蛎(煅)、鹿角、桑螵蛸、甘草、青蒿、天冬、熟地黄、地黄、川芎、黄芪、银柴胡、芡实(炒)、山药。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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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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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25 |
国药准字Z110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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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亏引起: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少腹冷痛,体弱乏力,腰酸腿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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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滴后闭眼1分钟,一日2次,一次1-2滴,一个月为1疗程。 |
口服,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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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出血急性期,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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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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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亏引起: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少腹冷痛,体弱乏力,腰酸腿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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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少见的有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反应。少数患者可发生唾液腺肿胀,偶有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滴眼后有轻微散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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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剂量过大者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带下量多气臭者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