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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Ⅰ)

血液保存液(Ⅰ)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减少血液在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和变质,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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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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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Ⅰ)
血液保存液(Ⅰ)
健儿清解液
健儿清解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枸橼酸、单糖浆、苯甲酸。

生产企业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91

国药准字Z200233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用于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减少血液在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和变质,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血液保存,按1:1比例与全血混合,每100ml全血加入1025ml保存液,混匀后冷藏保存。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副作用

副作用包括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溶血、低钙血症和凝血功能障碍。

经检索现有文献,未发现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用于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减少血液在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和变质,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比例稀释;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4. 储存于26℃环境;5. 避免反复冻融。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着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先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如有少量沉淀,请摇匀后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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