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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Ⅰ)

血液保存液(Ⅰ)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减少血液在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和变质,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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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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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Ⅰ)
血液保存液(Ⅰ)
栀子金花丸
栀子金花丸
主要成分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生产企业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91

国药准字Z440215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用于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减少血液在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和变质,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血液保存,按1:1比例与全血混合,每100ml全血加入1025ml保存液,混匀后冷藏保存。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副作用

副作用包括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溶血、低钙血症和凝血功能障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用于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减少血液在储存过程中的损耗和变质,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比例稀释;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4. 储存于26℃环境;5. 避免反复冻融。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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