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查看说明书
血液保存液Ⅱ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活力苏口服液
活力苏口服液
主要成分

制何首乌、淫羊藿、黄精(制)、枸杞子、黄芪、丹参;辅料为聚山梨酯-80、氢氧化钠。

生产企业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688

国药准字Z510202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益气补血,滋养肝肾。用于年老体弱,精神萎靡,失眠健忘,眼花耳聋,脱发或头发早白属气血不足、肝肾亏虚者。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和儿童均按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使用12毫升,静脉滴注。

口服。一次10ml,一日1次,睡前服用。

副作用

可能导致溶血、过敏反应、感染风险增加。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益气补血,滋养肝肾。用于年老体弱,精神萎靡,失眠健忘,眼花耳聋,脱发或头发早白属气血不足、肝肾亏虚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环境中;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5. 避免光照和高温。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睡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