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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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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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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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88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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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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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和儿童均按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使用12毫升,静脉滴注。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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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溶血、过敏反应、感染风险增加。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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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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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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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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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环境中;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5. 避免光照和高温。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