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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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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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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赖氨葡锌颗粒
赖氨葡锌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糊精、柠檬黄、甜橙香精。

生产企业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688

国药准字H210227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和儿童均按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使用12毫升,静脉滴注。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副作用

可能导致溶血、过敏反应、感染风险增加。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环境中;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5. 避免光照和高温。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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