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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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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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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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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清喉利咽颗粒
清喉利咽颗粒
主要成分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醋香附、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688

国药准字Z120204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和儿童均按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使用12毫升,静脉滴注。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溶血、过敏反应、感染风险增加。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环境中;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5. 避免光照和高温。

1.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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