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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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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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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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88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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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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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和儿童均按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使用12毫升,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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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溶血、过敏反应、感染风险增加。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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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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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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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环境中;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5. 避免光照和高温。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