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可改善黄疸症状,降低血清转氨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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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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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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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320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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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可改善黄疸症状,降低血清转氨酶水平。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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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0.2~0.4g,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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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可能引起出血倾向。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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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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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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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可改善黄疸症状,降低血清转氨酶水平。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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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以决定剂量的调整;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服用抗凝剂时,应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7.用药过量可引起出血,应及时处理。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