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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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聚乙二醇 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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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Alcon Laboratories,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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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H201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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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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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为患眼每次1-2滴,每日2次,间隔6-8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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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眼部刺激、瘙痒或红肿等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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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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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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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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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眼部刺激、瘙痒或红肿等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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