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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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天麻(制)、黄芩、天竺黄、防风、全蝎(制)、沉香、丁香、钩藤、冰片、茯苓、人工麝香、薄荷、川贝母、金礞石(煅)、胆南星、人工牛黄、珍珠、龙齿、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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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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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Z3602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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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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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小儿一次0.52g(2袋),一日3次。周岁以内遵医嘱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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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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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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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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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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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不可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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