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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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 | |
|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
| 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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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
| 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胀痛、眼痛、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