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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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连钱草、金钱草、茵陈、虎杖、柴胡、蒲公英、香附(制)、丹参、决明子、乌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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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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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Z2005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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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清利湿热、疏通肝胆、止痛排石。用于胆石症湿热郁结于少阳胆腑之胁痛。痛在右胁,固定不移,或继发绞痛,上引肩背,便秘尿黄,甚至身目俱黄发热,舌质暗红,苔厚腻或黄腻,脉弦滑或弦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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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日4次,第一次2袋,后三次各服1袋。三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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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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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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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清利湿热、疏通肝胆、止痛排石。用于胆石症湿热郁结于少阳胆腑之胁痛。痛在右胁,固定不移,或继发绞痛,上引肩背,便秘尿黄,甚至身目俱黄发热,舌质暗红,苔厚腻或黄腻,脉弦滑或弦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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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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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钙、镁药物同服;5.如出现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