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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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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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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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H2005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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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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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仅用于鼻腔喷雾。使用前请充分振摇瓶体,并详见使用图解说明。成年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两喷(220微克/日)。12岁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一喷(110微克/日)。老年人用量同成年人,或遵医嘱。为达到最佳疗效,应有规律用药。最高疗效未必会在头数次使用中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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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偶见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喷嚏或轻微鼻出血,但一般不需要停药,随着身体对该药的适应,上述症状随之消失。若发现鼻分泌物呈黄色或绿色、感觉有异味、鼻子或咽部有较严重的刺痛感或流鼻血,请向医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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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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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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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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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喷入眼睛;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长期连续使用;6. 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