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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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牡蛎、香附(制)、土鳖虫、三棱、莪术、白花蛇舌草、仙鹤草、牡丹皮、党参、白术、吴茱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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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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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Z2005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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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活血化淤、软坚散结。用于子宫肌瘤属气滞血淤证。证见;月经量多,夹有大小血块,经期延长,或有腹痛,舌暗红,或边有紫点、淤斑,脉细弦或细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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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一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连续服用3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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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肠胃不适、皮疹、头晕等症状,一般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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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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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活血化淤、软坚散结。用于子宫肌瘤属气滞血淤证。证见;月经量多,夹有大小血块,经期延长,或有腹痛,舌暗红,或边有紫点、淤斑,脉细弦或细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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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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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肠胃不适、皮疹、头晕等症状,一般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