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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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赤芍、土茯苓、醋三棱、炒川楝子、醋莪术、醋延胡索、炒茨实、当归、苦参。醋香附、黄柏、丹参、山药。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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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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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Z2007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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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清热利湿,解毒化瘀,散结止痛。用于湿热下注,毒瘀互阻所致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气臭,少腹痛、腰骶痛,口苦咽干;阴道炎、慢性附件炎、慢性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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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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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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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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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清热利湿,解毒化瘀,散结止痛。用于湿热下注,毒瘀互阻所致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气臭,少腹痛、腰骶痛,口苦咽干;阴道炎、慢性附件炎、慢性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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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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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经期、哺乳期慎用。 3.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