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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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索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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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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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74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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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症。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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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1次。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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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动物试验,大量可致指(趾)畸形,在孕妇的安全性不能确定。 2、休克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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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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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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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症。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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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循环系统:有时出现心悸、血压降低、胸部痛、面红、热感、肢体下垂部位浮肿。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出现无力、肌痛、头痛、头晕、耳鸣、乏力,较少数可有胸痛。 3、消化系统:有时出现恶心、腹胀满、腹痛、腹泻、便秘。 4、肝脏:有时出现GOT、GPT、ALP的异常。 5、肾脏:有时出现BUN异常。 6、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 7、偶见尿频、牙龈增生、男性乳房女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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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压过度低的患者、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高龄患者应慎用。 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个别患者开始治疗或合并饮酒,可能影响驾驶或操纵机器的能力。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