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轮状病毒性肠炎、致泻性大肠杆菌性肠炎所致的急性感染性腹泻,中医辨证属于湿热泄泻,症见泄泻腹痛,泻下急迫,或大便不爽,粪色黄褐,或呈稀水便,气味臭秽,肛门灼热,口渴,小便短赤,脉滑数或濡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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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黄芩、白芍、广藿香、番石榴叶、茯苓。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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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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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30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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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轮状病毒性肠炎、致泻性大肠杆菌性肠炎所致的急性感染性腹泻,中医辨证属于湿热泄泻,症见泄泻腹痛,泻下急迫,或大便不爽,粪色黄褐,或呈稀水便,气味臭秽,肛门灼热,口渴,小便短赤,脉滑数或濡滑。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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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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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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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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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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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轮状病毒性肠炎、致泻性大肠杆菌性肠炎所致的急性感染性腹泻,中医辨证属于湿热泄泻,症见泄泻腹痛,泻下急迫,或大便不爽,粪色黄褐,或呈稀水便,气味臭秽,肛门灼热,口渴,小便短赤,脉滑数或濡滑。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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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临床试验中,有1例出现阵发性瘙痒,1例头痛,1例恶心,后均自行消失。可能与服用药物有关。 2、2例患者服药后Hb、RBC下降,尚难以判断与药物的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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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有严重脱水、酸中毒、休克或发热超过摄氏39度患者,非本品适用范围,应综合治疗。 4、对于EHEC(0157)、EV71感染者,本品无相关研究资料。 5、尚无对婴幼儿、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相关研究资料。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