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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氟利多

五氟利多

处方药 医保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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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氟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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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五氟利多
五氟利多
阿瑞匹坦胶囊
阿瑞匹坦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生产企业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060

国药准字J201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五氟利多片: 1、口服。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1-6片),一周一次。 2、宜从每周10-20mg(半片-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 3、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1片半-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副作用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1、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 2、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适合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 3、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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