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0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五氟利多片: 1、口服。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1-6片),一周一次。 2、宜从每周10-20mg(半片-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 3、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1片半-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1、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 2、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适合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 3、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