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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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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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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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0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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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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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五氟利多片: 1、口服。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1-6片),一周一次。 2、宜从每周10-20mg(半片-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 3、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1片半-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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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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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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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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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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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 2、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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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适合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 3、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