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醋炒)、清半夏、川贝母、天竺黄、陈皮、钩藤、天麻、朱砂、琥珀。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
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33 |
国药准字Z4502143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满一岁一次1/2片,一岁至三岁一次1片,四岁至七岁一次2片,八岁至十二岁一次3片,每晚服一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物。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