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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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醋炒)、清半夏、川贝母、天竺黄、陈皮、钩藤、天麻、朱砂、琥珀。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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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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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33 |
国药准字Z2202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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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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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满一岁一次1/2片,一岁至三岁一次1片,四岁至七岁一次2片,八岁至十二岁一次3片,每晚服一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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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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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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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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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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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物。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