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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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醋炒)、清半夏、川贝母、天竺黄、陈皮、钩藤、天麻、朱砂、琥珀。 |
当归、红花、肉桂、三棱、莪术、丹参、五灵脂、木香、延胡索(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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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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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33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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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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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满一岁一次1/2片,一岁至三岁一次1片,四岁至七岁一次2片,八岁至十二岁一次3片,每晚服一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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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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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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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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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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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物。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