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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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醋炒)、清半夏、川贝母、天竺黄、陈皮、钩藤、天麻、朱砂、琥珀。 |
红参、当归、益母草、熟地黄、丹参、香附(醋制),龟甲、地骨皮、延胡索(醋制),莱菔子(炒)、白术(麸炒)、肉桂、木香、赤芍、甘草、小茴香(盐制),续断、蒲黄、川芎、牛滕、鹿茸(去毛)、获苓、鹿胎粉(或仔鹿粉)、阿胶。辅料为:红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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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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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33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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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以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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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满一岁一次1/2片,一岁至三岁一次1片,四岁至七岁一次2片,八岁至十二岁一次3片,每晚服一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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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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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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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小儿发热,咳嗽,食水不化,痰热惊风。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以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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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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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物。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情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