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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胶囊

阿昔洛韦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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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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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昔洛韦胶囊
阿昔洛韦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生产企业

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5812

国药准字Z440202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2粒),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1粒),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4粒),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人患者应按说明书调整剂量。 4、水痘: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4次,共5日,出现症状立即开始治疗,40kg以上儿童和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8g(4粒),一日4次,共5日。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注意事项

阿昔洛韦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蝎。肾损害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应用阿昔洛韦治疗时,需仔细观测有无肾功能衰竭征兆和症状(如少尿、无尿、血尿、腰痛、腹胀、恶心、呕吐等),并监测尿常规和肾功能变化,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用药,避免过量应用。应用阿昔洛韦治疗,应摄入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性药物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能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老年人、孕妇及儿童应慎重使用阿昔洛韦,或在监测下使用。 1、对更普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8.忌不易消化食物。 9.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10.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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