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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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胰岛素的无菌水溶液。 |
益母草。辅料蔗糖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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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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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362 |
国药准字Z13020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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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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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下注射:一般每日三次,餐前15-30分钟注射,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量。剂量根据病情、血糖、尿糖由小剂量(视体重等因素每次2-4单位)开始,逐步调整。Ⅰ型糖尿病每日胰岛素需用总量多介于每公斤体重0.5-1单位,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调整。Ⅱ型糖尿病患者每日需用总量变化较大,在无急性并发症情况下,敏感者每日仅需5-10单位,一般约20单位,肥胖、对胰岛素敏感性较差者需要量可明显增加。在有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手术等)情况下,对Ⅰ型及Ⅱ型糖尿病患者,应每4-6小时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变化及血糖监测结果调整。 2、静脉注射:主要用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性昏迷的治疗。可静脉持续滴入每小时成人4-6单位,小儿按每小时体重0.1单位/kg,根据血糖变化调整剂量;也可首次静注10单位加肌内注射4-6单位,根据血糖变化调整。病情较重者,可先静脉注射10单位,继之以静脉滴注,在血糖下降到13.9mmol/L((250mg/ml)以下时,胰岛素剂量及注射频率随之减少。在用胰岛素的同时,还应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并注意机体对热量的需要。不能进食的糖尿病患者,在静脉输含葡萄糖液的同时应滴注胰岛素。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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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胰岛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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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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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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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注射部位红肿、瘙痒、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 2、低血糖反应、出汗、心悸、乏力,重者出现意识障碍、共济失调、心动过速、甚至昏迷。 3、胰岛素抵抗,日剂量需超过200单位以上。 4、注射部位脂肪萎缩、脂肪增生。 5、眼屈光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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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糖反应,严重者低血糖昏迷,在有严重肝、肾病变等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 2、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增加: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感染或外伤、重大手术等。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以了解病情及糖尿病并发症情况。 4、运动员慎用。 5、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肝功能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呕吐,肾功能不正常,肾小球每分钟10-50ml,胰岛素的剂量减少到95%-75%;肾小球滤过率减少到每分钟10ml一下,胰岛剂量减少到50%。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 7、儿童用药: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 8、老年用药: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 9、药物过量:对糖尿病患者,若用量过大或未按规定进食,均可引起血糖过低甚至产生低血糖性昏迷,有先兆症状时应口服葡萄糖、进食糕饼或糖水,如病人失去知觉,应肌肉、皮下或静脉注射胰高血糖素,神志清醒后,口服糖类物质。对胰高血糖素无反应者,需静注葡萄糖溶液。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老人等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