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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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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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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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64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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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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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每次服用量参考如下: 1、1-2岁:4-5ml。 2、6-9岁:8-10ml。 3、2-4岁:5-7ml。 4、9-14岁:10-14ml。 5、4-6岁:7-8ml。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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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儿禁用。 3、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4、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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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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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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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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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减少。 2、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3、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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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小儿制剂。 2、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3、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 (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精神病或严重精神官能症。 (5)肾功能障碍。 4、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5、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出现惊厥、严重的情绪或其他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6、支持疗法:根据病情分别给于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律失常药,必要时可加用其他药物。 7、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患儿每间隔5-10分钟给0.5mg,最大用量每小时甚至可达2mg。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