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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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份为:羔羊胃提取物(含凝乳酶、胃蛋白酶)和维生素B12。每1g含凝乳酶活力不得了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 10μg。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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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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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12 |
注册证号H2017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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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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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用少量温水冲服;用量:成人一次2-3g,一日3次;婴幼儿一次1g,一日3次;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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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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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动物研究未证实本药有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目前尚无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方面的临床研究资料。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慎重,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哺乳期妇女:没有资料显示本品能够进入母乳。本品极少被吸收,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儿童用药:在国外,有已经发表的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的循证医学报告。国内目前尚无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报道。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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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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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具有吸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肠道溃疡或穿孔患者禁用;3. 严重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4. 肠梗阻患者禁用;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