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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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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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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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27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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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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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临用前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药物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一般有效剂量为2-7mg。开始给药速度为60μg/min,一般速度为60-120μg/min,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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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2、急性心肌梗塞并低充盈压。 3、左心功能不全并低充盈压。 4、休克状态。 5、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6、心肌疾病并心内容积受限(肥厚梗阻型心肌病)。 7、缩窄性心包炎。 8、心包填塞。 9、合并使用西地那非。因西地那非可明显增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降血压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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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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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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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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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药初期常发生头痛(所谓硝酸盐性头痛),通常可在继续用药几天后消失。 2、偶见报道有虚脱和昏厥(突然丧失知觉)。 3、在少数情况下,可以出现严重的血压降低并伴有心绞痛症状加重(硝酸盐的矛盾效应)和/或显著的矛盾性心动过缓。 4、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常常会有血压降低和/或体位性低血压并伴有反射性脉率增加以及乏力、头晕的感觉,有时会有恶心、呕吐、瞬间皮肤发红发热和皮肤过敏反应。 5、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发生剥脱性皮炎(炎症性皮肤病)。有人描述过持续长期使用高剂量5-单硝酸异山梨酯产生耐药性和与其它硝基化合物的交叉耐药性,应当避免持续高剂量使用,以防止效用的减弱或丧失。 6、注意:服用本品后,因血流的相对重新分布进入换气不足的肺小泡区域,会出现短暂性动脉血供氧不足。冠心病患者可因此导致心肌缺血。 7、当出现任何上述未提到的不良反应时,应及时通知医师、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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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不明原因的肺循环高压(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的病人使用本品,由于对肺通气不足部分血液供应相对增加的结果,可以导致动脉血氧含量的暂时降低(低氧血症),这种情况特别见于心脏冠状血管循环紊乱(冠心病)的病人。 2、因本品可增高眼内压,青光眼患者慎用。 3、在下列情况下需要特别小心的医疗监护: (1)主动脉瓣狭窄和/或二尖瓣狭窄。 (2)有循环调节紊乱倾向(体位性低血压)的病人。 (3)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到目前为止进一步压力增加只见于静脉输入高剂量硝酸甘油后)。 (4)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病人。 (5)甲状腺功能减退、营养不良及体重过低患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显示单硝酸异山梨酯对胚胎没有损害作用,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经验,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利弊。 5、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依照说明书,无特殊要求。 7、药物过量: (1)根据药物过量程度不同,临床显示以下主要症状: ①低血压伴有反射性心动过速,乏力、头晕、眼花、头痛、气喘、潮红、恶心、呕吐及腹泻。 ②严重过量时,可能出现面色苍白、呼吸困难、谵妄,呼吸频率及脉率减低,及麻痹。 ③极剧过量时,可能出现伴有中枢症状的颅内压升高。 ④长期过量时,可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2)治疗方法 取双腿抬高仰卧位,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特殊护理。如发生严重低血压和/或休克,应采用血浆代用品;另外,可通过注射去甲肾上腺素和/或多巴胺升高血压、维持血液循环。禁止使用肾上腺素及其相关物质。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下列解毒措施以防止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①维生素C:口服1克或静脉注射其钠盐。 ②亚甲基蓝:静注1%亚甲基蓝,最多不超过50毫升。 ③甲苯胺蓝:最初静注严格按2-4毫克/公斤体重进行;如需要多次静注,应按2毫克/公斤体重,间隔一小时进行静注。 ④吸氧、血液透析,输液。 |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