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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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化学名称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2-甲基-丙酸甲基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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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RECIPHARM FONTA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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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27 |
注册证号H2018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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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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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临用前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药物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一般有效剂量为2-7mg。开始给药速度为60μg/min,一般速度为60-120μg/min,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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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2、急性心肌梗塞并低充盈压。 3、左心功能不全并低充盈压。 4、休克状态。 5、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6、心肌疾病并心内容积受限(肥厚梗阻型心肌病)。 7、缩窄性心包炎。 8、心包填塞。 9、合并使用西地那非。因西地那非可明显增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降血压作用。 |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详见说明书表格)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衰、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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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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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哺乳期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尚未建立非诺贝特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剂量选择取决于肾功能状态。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如有肾功能受损可以减少剂量。使用非诺贝特的老年患者可以进行肾功能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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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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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药初期常发生头痛(所谓硝酸盐性头痛),通常可在继续用药几天后消失。 2、偶见报道有虚脱和昏厥(突然丧失知觉)。 3、在少数情况下,可以出现严重的血压降低并伴有心绞痛症状加重(硝酸盐的矛盾效应)和/或显著的矛盾性心动过缓。 4、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常常会有血压降低和/或体位性低血压并伴有反射性脉率增加以及乏力、头晕的感觉,有时会有恶心、呕吐、瞬间皮肤发红发热和皮肤过敏反应。 5、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发生剥脱性皮炎(炎症性皮肤病)。有人描述过持续长期使用高剂量5-单硝酸异山梨酯产生耐药性和与其它硝基化合物的交叉耐药性,应当避免持续高剂量使用,以防止效用的减弱或丧失。 6、注意:服用本品后,因血流的相对重新分布进入换气不足的肺小泡区域,会出现短暂性动脉血供氧不足。冠心病患者可因此导致心肌缺血。 7、当出现任何上述未提到的不良反应时,应及时通知医师、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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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不明原因的肺循环高压(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的病人使用本品,由于对肺通气不足部分血液供应相对增加的结果,可以导致动脉血氧含量的暂时降低(低氧血症),这种情况特别见于心脏冠状血管循环紊乱(冠心病)的病人。 2、因本品可增高眼内压,青光眼患者慎用。 3、在下列情况下需要特别小心的医疗监护: (1)主动脉瓣狭窄和/或二尖瓣狭窄。 (2)有循环调节紊乱倾向(体位性低血压)的病人。 (3)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到目前为止进一步压力增加只见于静脉输入高剂量硝酸甘油后)。 (4)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病人。 (5)甲状腺功能减退、营养不良及体重过低患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显示单硝酸异山梨酯对胚胎没有损害作用,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经验,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利弊。 5、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依照说明书,无特殊要求。 7、药物过量: (1)根据药物过量程度不同,临床显示以下主要症状: ①低血压伴有反射性心动过速,乏力、头晕、眼花、头痛、气喘、潮红、恶心、呕吐及腹泻。 ②严重过量时,可能出现面色苍白、呼吸困难、谵妄,呼吸频率及脉率减低,及麻痹。 ③极剧过量时,可能出现伴有中枢症状的颅内压升高。 ④长期过量时,可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2)治疗方法 取双腿抬高仰卧位,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特殊护理。如发生严重低血压和/或休克,应采用血浆代用品;另外,可通过注射去甲肾上腺素和/或多巴胺升高血压、维持血液循环。禁止使用肾上腺素及其相关物质。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下列解毒措施以防止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①维生素C:口服1克或静脉注射其钠盐。 ②亚甲基蓝:静注1%亚甲基蓝,最多不超过50毫升。 ③甲苯胺蓝:最初静注严格按2-4毫克/公斤体重进行;如需要多次静注,应按2毫克/公斤体重,间隔一小时进行静注。 ④吸氧、血液透析,输液。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