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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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氯噻嗪。 |
主要成份为:司莫司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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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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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705 |
国药准字H330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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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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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 (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小儿常用量: 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 3、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口服100~20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睡前与止吐剂、安眠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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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骨髓抑制,呈延迟性反应,有累计毒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最低点出现在4~6周,一般持续5~10天,个别可持续数周,一般6~8周可恢复;服药后可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因与较高浓度药物接触,可影响器官功能;乏力,轻度脱发;偶见全身皮疹,可抑制睾丸与卵巢功能,引起闭经及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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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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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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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大多不良反应与剂量和疗程有关。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低钾血症较易发生与噻嗪类利尿药排钾作用有关,长期缺钾可损伤肾小管,严重失钾可引起肾小管上皮的空泡变化,以及引起严重快速性心率失常等异位心率。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噻嗪类特别是氢氯噻嗪常明显增加氯化物的排泄。此外低钠血症亦不罕见,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加重肾损害。脱水造成血容量和肾血流量减少亦可引起肾小球虑过率降低。上述水、电解质紊乱的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烦渴、肌肉痉挛、恶心、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等。 2、高糖血症:本药可使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此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 3、高尿酸血症: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处于G1-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也有抑制作用。本品进入体内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与抗肿瘤作用有关;另一部分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其中的赖氨酸末端的氨基等反应,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还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被破坏后难以修复,这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与其它烷化剂并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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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高钙血症。 (6)低钠血症。 (7)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8)胰腺炎。 (9)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10)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 (2)血糖。 (3)血尿酸。 (4)血肌酶,尿素氮。 (5)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8、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9、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10、药物过量:应尽早洗胃,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并密切随访血压、电解质和肾功能。 |
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象、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转氨酶的变化、肺功能。 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本品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用药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