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软组织、肠道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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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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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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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6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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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软组织、肠道等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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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0.20.3g,分12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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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失眠、皮疹、光敏感性增加等。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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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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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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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软组织、肠道等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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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 避免与含铝、镁、钙等金属离子药物同时服用;4.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6. 避免与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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