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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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C6H13NO2)、组氨酸(C6H9N3O2)、亮氨酸(C6H13NO2)、丙氨酸(C3H7NO2)、赖氨酸醋酸盐(C6H14N2O2·C2H4O2)、甘氨酸(C2H5NO2)、甲硫氨酸(C15H11NO2S)、N-乙酰-L-酪氨酸(C11H12NO4)、苯丙氨酸(C9H11NO2)、丝氨酸(C3H7NO3)、色氨酸(C11H12N2O2)、脯氨酸(C5H9NO2)、苏氨酸(C4H9NO3)、谷氨酸(C5H9NO4)、缬氨酸(C5H11NO2)、N-乙酰-L-半胱氨酸(C5H9NO3S)、精氨酸(C6H14N4O2)、山梨醇(C6H14O6)、亚硫酸氢钠(NaHSO3)。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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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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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11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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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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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中心静脉插管或由周围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日250ml-1000ml。成人滴速每1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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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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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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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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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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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由于含有抗氧化剂亚硫酸氢钠,因此偶有可能会诱发全身性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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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 2、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贮存再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