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念珠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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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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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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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853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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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念珠菌感染。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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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疗程视病情而定。 1、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 2、小儿口服初始剂量为每日30-60mg/kg,而后减为每日10-20mg/kg;婴儿每日30mg/kg,分2次给药。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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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岁以下婴儿、孕妇、肝功能障碍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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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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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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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念珠菌感染。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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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和食欲减退。 2、少数患者可发生皮肤瘙痒、皮疹、头晕、发冷、发热等,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偶可发生正常红细胞性贫血、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如胆固醇和三酰甘油的升高)。偶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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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胆固醇、三酰甘油、血清氨基转移酶等。 2、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3、儿童用药: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4、老年用药: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