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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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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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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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19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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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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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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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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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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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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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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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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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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