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碱化尿液及酸血症,也可用于胃酸过多。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薄荷油。 |
丁香叶,细辛。 |
|
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168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碱化尿液及酸血症,也可用于胃酸过多。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2g,一日0.9-6g。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碱化尿液及酸血症,也可用于胃酸过多。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
药理作用 |
1、口服时由于在胃内产生大量CO2,引起呃逆、胃肠充气等。较少见的有胃痉挛、口渴(细胞外钠浓度过高引起细胞脱水)。 2、长期应用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3、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后1-2小时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 2、本品制酸作用迅速而强烈,但作用短暂。 3、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5、下列情况慎用: (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3)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高血压病。 (4)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作口服用药,因本品所致的腹胀腹痛会影响疾病诊断。 6、随访检查: (1)动脉血气分析。 (2)血清碳酸氢根离子浓度测定。 (3)肾功能。 (4)尿pH值。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