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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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雷莫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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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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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187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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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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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静脉注射给药0.3mg,1日1次。可根据年龄、症状不同适当增减用量。效果不明显时,可以追加给药剂量,但日用量不应超过0.6mg。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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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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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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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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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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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上市前进行安全性评价的352例中有7例(2.0%)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是体热、头痛、头重等。 1、严重不良反应:对本品过敏者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如胸闷、呼吸困难、喘鸣、颜面潮红、发红、瘙痒、发绀、血压降甚至休克等。发生率尚不明确。此外,在国外有使用其它5-HT3受体拮抗型止吐药出现癫痫样发作的报告。 2、其它不良反应:皮肤发红、出疹、瘙痒;头痛、头重;腹泻;便秘;血中肌酸酐上升;肝功能异常(AST(GOT))上升、ALT(GPT)上升、γ-GTP上升、胆红素上升;身体发热、头部发烧舌头麻木感;打嗝。出现该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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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本品在抗恶性肿瘤治疗前15-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 2、开安瓿时:本药的容器是一点切割型安瓿,最好先用酒精棉签擦拭安瓿颈部后再打开。 3、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的用药:对妊娠过程中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方面的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使用。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分泌到乳汁中。对哺乳期妇女用药时要让其停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慎重给药。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处理。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