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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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雷莫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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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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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18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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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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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静脉注射给药0.3mg,1日1次。可根据年龄、症状不同适当增减用量。效果不明显时,可以追加给药剂量,但日用量不应超过0.6mg。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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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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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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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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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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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上市前进行安全性评价的352例中有7例(2.0%)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是体热、头痛、头重等。 1、严重不良反应:对本品过敏者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如胸闷、呼吸困难、喘鸣、颜面潮红、发红、瘙痒、发绀、血压降甚至休克等。发生率尚不明确。此外,在国外有使用其它5-HT3受体拮抗型止吐药出现癫痫样发作的报告。 2、其它不良反应:皮肤发红、出疹、瘙痒;头痛、头重;腹泻;便秘;血中肌酸酐上升;肝功能异常(AST(GOT))上升、ALT(GPT)上升、γ-GTP上升、胆红素上升;身体发热、头部发烧舌头麻木感;打嗝。出现该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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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本品在抗恶性肿瘤治疗前15-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 2、开安瓿时:本药的容器是一点切割型安瓿,最好先用酒精棉签擦拭安瓿颈部后再打开。 3、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的用药:对妊娠过程中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方面的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使用。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分泌到乳汁中。对哺乳期妇女用药时要让其停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慎重给药。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处理。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