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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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雷莫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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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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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187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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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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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静脉注射给药0.3mg,1日1次。可根据年龄、症状不同适当增减用量。效果不明显时,可以追加给药剂量,但日用量不应超过0.6mg。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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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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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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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抗恶性肿瘤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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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上市前进行安全性评价的352例中有7例(2.0%)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是体热、头痛、头重等。 1、严重不良反应:对本品过敏者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如胸闷、呼吸困难、喘鸣、颜面潮红、发红、瘙痒、发绀、血压降甚至休克等。发生率尚不明确。此外,在国外有使用其它5-HT3受体拮抗型止吐药出现癫痫样发作的报告。 2、其它不良反应:皮肤发红、出疹、瘙痒;头痛、头重;腹泻;便秘;血中肌酸酐上升;肝功能异常(AST(GOT))上升、ALT(GPT)上升、γ-GTP上升、胆红素上升;身体发热、头部发烧舌头麻木感;打嗝。出现该这些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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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本品在抗恶性肿瘤治疗前15-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 2、开安瓿时:本药的容器是一点切割型安瓿,最好先用酒精棉签擦拭安瓿颈部后再打开。 3、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的用药:对妊娠过程中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方面的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使用。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分泌到乳汁中。对哺乳期妇女用药时要让其停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慎重给药。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处理。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