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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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小牛血清去蛋白提取、精制而得,内含多种游离氨基酸和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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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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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27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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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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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以用于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肌肉注射,也可加入输液中滴注或加入200-300ml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约2ml/min。 1、静脉给药: (1)脑部缺血性损害:一次20-3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连续2-3周。 (2)动脉血管病:一次20-5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或一次20-50ml动脉或静脉注射,每周数次,四周一个疗程。 (3)腿部或其它慢性溃疡、烧伤:每次10ml静注(或5ml肌注),一日一次或每周数次,按愈合情况可加用本品局部治疗。 (4)放射引起的皮肤、粘膜损伤的预防和治疗:在放疗期间,平均一日5ml静注。 2、尿道给药:放射性膀胱炎:一日10ml联合抗菌素治疗经尿道给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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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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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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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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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极为罕见(例如荨麻疹,皮肤潮红,药物热,休克等)。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抗过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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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输注。 2、本品为高渗溶液,肌肉注射时要缓慢,注射量不超过5ml。 3、本品如果发生沉淀或混浊,禁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 5、儿童用药:缺乏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对比的研究资料。 6、老年用药:缺乏本品在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临床研究资料。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