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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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柳氮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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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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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83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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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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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2.25g(5粒),一日3次,直至症状消失,一般疗程8周,最多服用12周。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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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水杨酸、巴柳氮钠胶囊中任何成分或巴柳氮钠代谢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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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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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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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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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 2、偶见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消化不良、腹胀、口干、黄疸。 3、呼吸系统:咳嗽、咽炎、鼻炎。 4、其它:头痛、关节痛、肌痛、疲乏、失眠、泌尿系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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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幽门狭窄的患者可能会延长巴柳氮钠胶囊的胃中停留时间。 2、对已知肾功能障碍或有肾病史的患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 3、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如血清肌酐),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如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障碍应怀疑本品与5-氨基水杨酸引起的中毒性肾损害,可能出现出血、青肿、咽喉痛和发热、心肌炎以及气短伴随的发热和胸痛。若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与医师联系,并停止治疗。 4、哮喘病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的患者慎用本品。只有当医生判定其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应用。5-氨基水杨酸可透过胎盘屏障,但数据有限不足以评价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 6、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资料。 7、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应用本品的资料。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